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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公示公告
关于智慧医院与特殊病患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12:03:06 来源: 点击次数: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汉中市精神病医院智慧医院与特殊病患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2、预算价:6.8万元

3、采购需求:对汉中市精神病医院即将开始实施的智慧医院与特殊病患管理系统项目(包含:特殊病患管理系统、定位和地图引擎、定位信标、物联网网关及基站、智慧医院小程序、网络硬件设备等)进行实施及验收阶段过程监理。  

4、服务要求:服务过程中,汉中市精神病医院有权考核中标单位监理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汉中市精神病医院有权扣减其服务费用或取消其监理服务资格。

5、服务期:同建设工期,中标单位不得因服务周期(即监理服务费用)等问题,向汉中市精神病医院提出任何异议。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询价文件内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企业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非综合监理资质或其他类别监理资质),官方网站可查且在有效期内);

(四)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拟派监理工程师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提供2023年任意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7日上午8:00:00—12:00:00 下午13:00:00—16:00: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环卫路18号汉中市精神病医院总务科

四、报名方式

1、凡参与投标的经营公司,在参与投标时应当按照我院提供的采购需求,填写采购清单报价单加盖公章,连同要求的内容自行密封盖骑缝章,于2024年3月27日16:00前送至报名地点,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予受理。

2、咨询电话:0916-3790118。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3月25日